雨露计划补助温馨提示宣传单
一、补助对象
我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的家庭。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已获得教育部门特惠性教育补助的不再享受雨露计划补助。
二、补助期限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包括实习阶段)均可享受补助。中职生毕业后继续就读高职、大专院校的可继续享受补助。
三、补助标准
每生每年3500元。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每个学期发放1750元。
四、申请方式
由家长或学生联系所属村委会的驻村工作队或结对帮扶的帮扶联系人核准身份,确认符合申请条件后,根据驻村工作队或帮扶联系人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一)海南省雨露计划中、高职职业学校报名审批表;(二)学生本学期在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写明当前学龄段);(三)学生社保卡复印件,并按时提交。经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审核无误后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五、温馨提示
(一)雨露计划补助的发放经村、乡(镇)、县三级审核,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予以发放。如果有人要求学生提供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请向所在地县农业农村局核实,不要轻信,谨防上当受骗。
(二)学生要如实提供在校就读信息,对于提供虚假学籍信息,骗取雨露计划补助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果对政策存在疑问,可向帮扶联系人、所属村委会的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咨询。
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