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科学教育,切实提升学生科学素养,培养创新人才,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出台《中小学科学副校长聘任管理办法》提出,每所学校应当配备至少1名科学副校长,师生人数多的学校、多校区学校和有需求的学校,可以聘任2至5名科学副校长。
据了解,科学副校长由学校聘任,不占学校领导编制,不属于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管理序列的兼职副校长,可采取校领导兼任或校外专家到校指导的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1人可以同时担任不超过2所学校的科学副校长,担任科学副校长需取得派出单位的同意。科学副校长主要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博物馆、科技企业等科技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或由学校分管科学教育的副校长兼任,担任科学副校长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科学副校长可以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或科技相关单位推荐,由学校对推荐人员进行选聘。聘期一般为三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科学副校长培训规划和方案,组织科学副校长参加培训活动。科学副校长任职前,应接受不少于8学时的培训;任职期间,应定期到校开展工作,并根据实际参加相应的培训。(记者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