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管云荷 蔡昕萌)各类平台上,“一对一提升”“名师托管”“住家辅导”等服务信息层出不穷,一些家长开始为孩子的学业暗暗着急。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教育培训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
小朱母亲在某App上为小朱物色家教,结识了提供课程培训的王先生。双方通过微信达成培训协议,并明确了课程单价。随后,小朱母亲分多次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将全额课程费转入了王先生指定的账户。王先生也按约开始了部分课程的教学。因王先生频繁调整上课时间和地点,且培训效果未达预期,小朱与母亲萌生退意。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解除合同,退还部分费用。为表诚意,王先生亲笔出具了一份《借条》,其中清晰载明其已收到全部课程费,确认有一部分课程尚未完成,并郑重承诺将在指定日期前退还剩余课程费。谁料,退款期限到了,王先生却“消失”了,剩余课程费分文未付。多次沟通无果后,小朱母亲以小朱名义将王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按《借条》履约。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通过微信达成的教育培训合同合法有效。小朱母亲要求解除合同,王先生同意并出具《借条》确认退款金额及期限,是其自愿承担返还剩余课程费债务的明确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王先生未按约退款,已构成违约,故法院判决王先生返还《借条》中承诺的剩余课程费,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