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当孩子们背着书包蹦跳着走进校园,当他们用稚嫩的声音描绘未来的模样,这些闪闪发光的瞬间,是每个家庭最珍贵的宝藏。作为父母,我们比任何人都更渴望为孩子筑起一座坚不可摧的安全堡垒,因为他们不仅是家庭的希望,更是祖国明天的脊梁。
然而,现实的阴影偶尔会掠过孩子们纯真的世界。那些令人痛心的未成年人受侵害事件,像警钟般提醒着我们:守护孩子的成长之路,需要全社会共同织就严密的防护网。今天,我们真诚希望与您携手,以“利剑护蕾”行动为契机,为孩子们撑起一片不受伤害的蓝天。
01
什么是“利剑护蕾”?
“利剑护蕾”是用法律的“利剑”织起一张未成年人保护网,为祖国的花朵撑起一片司法保护的蓝天。“利剑护蕾”也是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的源头工程,它旨在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重拳震慑遏制一切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培育青少年学生对法律的信仰,优化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六大保护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九章132条,明确了对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六大保护是指: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家庭保护”是六大保护的第一位,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监护的第一责任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03
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所谓强制报告,是指负有报告义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教育、民政部门报告。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告诉孩子
01
学会拒绝
拒绝他人触碰自己的隐私部位,如果他人强行触碰要大声呼救,告诉爸爸妈妈并报警。
02
警惕身边人
要警惕身边人,没有征得父母同意不和其他人出门玩要,不与异性的同学、老师、邻居、亲戚有肢体上的亲密接触。
03
大声呼救
要学会“大声呼救”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可以跑到人多的地方,向路人求助,拨打“110"。
04
注意外出
外出要了解环境,结伴而行,尽量在安全路线行走避开荒僻和陌生的地方,随时与家长联系。不和陌生人搭腔,如有人盯梢或纠缠,尽快向人多处靠近并呼救。
家长注意
01提高警惕
不要将孩子单独交给异性成年人看管,尤其是将孩子寄宿时,要提高警惕。
02普及教育
既不能让他人触碰自己的身体,也不能主动去触碰别人的隐私部位。
03交流沟通
时刻与孩子保持交流沟通,及时发现孩子的异常情况,一旦发现孩子遭受侵害,要第一时间报警,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
来源:水乡河市
编辑:周冠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