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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微课堂
由北京科技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精心打造的知识产权微课堂,已陪伴大家走过十二讲的知识旅程,如今新学期课程如约而至!这里有最实用的知识产权基础知识、最易懂的信息检索技巧,更有形式新颖的素养教育内容,帮你轻松入门知识产权领域。
我们会紧跟大家的需求和行业热点,持续更新 “小知识”“小热点”“小话题”,让微课堂成为 “我为师生办实事” 的贴心平台,助力科技创新,培养更多创新达人。
优先权原则
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原则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优先权原则具体内容如下:
外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