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凤莲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人才竞争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强调要“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肩负着前所未有的历史使命。当前,我国经济正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新质生产力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这必然要求高校培养的人才应该具备快速响应和解决复杂问题的“即时效能”。由此,也给高校人才培养工作带来了“快出成绩”与“久久为功”的现实拷问,无论是追求立竿见影的“显绩”,还是沉心育人夯实“潜绩”,都需分别予以重视。这不仅是一个方法论问题,更是一个关乎“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性政绩观问题。
去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绩观“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显”与“潜”,本质在于快与慢、当前与长远的辩证统一。以正确政绩观立德树人是实现高质量人才培养的核心前提,也是高校回应时代需求、履行育人使命的必然选择。
育人视野中的显绩与潜绩
高校育人工作的显绩与潜绩,共同构成了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完整坐标系。显绩,指向那些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产生的、具有较高显示度、可观测、可测量、可比较的育人成果,如:学生的课程成绩、毕业率、就业率、竞赛获奖、科研产出、创新创业成果等量化指标。它是人才培养的“硬指标”和“显性产出”。潜绩,指向那些难以直接量化、作用周期长、潜移默化却影响深远的育人成效,如:学生的理想信念、家国情怀、品德修养、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奋斗精神等。它是人才培养的“软实力”和“精神底色”。
显绩显而易见,潜绩隐而不显,二者之间并非简单的二元对立,而是育人实践中相辅相成、相互转化的辩证统一体。“‘潜’是‘显’的基础,‘显’是‘潜’的结果”,显绩是隐绩在一定条件下的外显,隐绩是显绩得以持续生成和价值引领的根本支撑。二者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偏废任何一方,都会导致人才培养的“营养不良”或“方向跑偏”。唯有坚持二者兼修,一手以显绩回应时代之问,一手以潜绩筑牢精神之基,才能培养出既有扎实本领又有高尚品德,既能应对当下又能赢得未来的时代新人。
显绩立标:构建清晰可循的质量标尺与驱动引擎
显绩立标,即为人才培养树立明确的质量标准、能力标杆和发展导向,提供外部的驱动力和检验尺度。高校育人显绩立标应紧扣国家战略需求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一是将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需求的对接度作为重要标尺,将毕业生就业率、专业对口率、用人单位满意度等作为专业评估的核心指标,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通过打造前沿课程模块、推进项目合作等,扩大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深度与广度,将区域重点产业链人才需求及时反馈至人才培养环节,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所需紧密对接。二是将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外显成果作为核心内容,建立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体系,指导学生参加高级别的专业类竞赛,或鼓励学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参与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并将竞赛获奖、研究成果、创业项目孵化等作为衡量创新人才培养成效的重要指标。三是将毕业生发展质量追踪评价作为长效机制,建立毕业生职业发展数据库,将毕业生中长期发展指标纳入评价体系,通过持续研究,可以客观评估人才培养质量,并依此持续改进。
潜绩铸魂:深耕潜移默化的精神滋养与价值根基
潜绩铸魂,即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植入深沉而持久的精神基因、价值坐标与内在动力。一是大力推动课程教学提质增效,以课程思政推动专业课程“有魂”,锤炼学生科学精神与报国志向;以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推动思政课程“有力”,实现“大道理”向“小行动”的转化;以学科融合推动通识教育“有效”,筑牢学生跨学科思维与人文底蕴的根基。二是全面落实“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系统工程,通过榜样选树、仪式教育等,重在价值引领与品格塑造;通过启发式、探究式教学,重在创新思维与终身学习能力培养;通过丰富体育活动,重在身心健康与体育精神培育;通过艺术教育,重在审美素养与人文情怀提升;通过劳动教育与实践,重在劳动习惯与劳动精神养成。三是重视文化育人和环境熏陶,高校应注重校园文化积淀,建设富有教育意义的景观与公共空间,增强空间浸润;打造具有校本特色的文化品牌活动,陶冶思想情操;强化书院制、导师制、项目制等新型育人组织模式,构建师生学习共同体、生活共同体,促进社群滋养。四是拓展实践育人平台,通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实习实训等方式指导学生深入“社会大课堂”,引导学生在广阔天地中认识国情、了解社会、增长才干。
面向未来,高校高质量人才培养工作应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实的举措,统筹推进显绩与潜绩建设。高校教育工作者既要以“显绩”为标尺,培养出能够回应时代紧迫需求的“显才”,也要以“潜绩”为基石,耐心涵育人才,培育出能够支撑民族未来、引领社会进步的高质量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源源不断的磅礴力量。
(作者为淮阴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本文系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习近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的江苏实践研究”〈25MLB002〉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