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无锡日报)
今日
惠山区教育局
发布提醒函
全区各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服务机构:
近期,我局连续收到多起学生家长投诉,反映部分机构存在电话骚扰、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违规获取学生信息及发布违规广告等行为。上述行为严重干扰学生家庭正常生活,扰乱教育教学秩序,违背国家“双减”政策要求,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我局迅速行动,通过约谈负责人、现场检查等方式,已依法对存在问题的机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坚决纠正违规行为。
为切实规范校外培训及托管行业经营行为,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机构负责人为机构第一责任人,须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对机构的日常运营、培训(看护)服务、营销行为、安全管理等全面负责。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确保全体员工熟悉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从源头上保障机构合规经营。
二、严禁违规获取及泄露学生信息
各机构须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筑牢信息安全防线。严禁通过购买、交换、偷拍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学生及家长的姓名、电话、家庭住址、就读班级、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对服务过程中合法获取的学生信息,须严格保密,严禁打包出售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三、严禁电话骚扰,规范营销行为
各机构应通过正当合规途径开展宣传,尊重家长意愿,自觉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严禁利用非法收集的手机号码进行电话营销;电话沟通时,若对方明确表示无意向、拒绝或要求停止致电,应立即终止通话,并将其列入“禁呼名单”,不得再次致电。
四、严禁违规开展文化学科培训
严格落实国家“双减”政策,严禁“挂羊头卖狗肉”,违规开展隐形变异学科培训;各机构须严格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及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许可范围开展服务,严禁以“作业辅导”“思维拓展”“幼小衔接”“素质成长”等名义,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学科培训或教学;严禁无证开展学科培训行为,严禁以“一对一”“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