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受考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接受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要求
我校接受调剂专业目录、缺额及接受调剂条件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受考生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要求》(见原文附件)。
除特殊说明外,各专业不接受各类专项计划(包括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申请调剂的考生除满足《中国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受考生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要求》外,还须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及我校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二、调剂复试比例
调剂复试采用差额形式,生源充足专业的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专业复试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申请调剂考生情况,结合往年调剂工作情况确定。
三、调剂工作程序
(一)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接受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不同学院或专业之间考生调剂、报考外校调入我校、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报考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间调剂)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4月8日0点开通)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或以“预调剂”“采集考生调剂意向”等为名变相开展调剂工作。
申请时间: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为4月8日0:00-12:00,其他专业为4月8日0:00-15:00。
申请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申请调剂的考生仅限填报我校一个学院一个专业的一个研究方向。同时填报我校多个志愿的,我校将以考生在调剂系统最后一次填报的志愿为准,其他志愿无效。
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对于申请调剂至“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如一志愿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我校将在录取前统一将录取类别修改为“定向就业”,考生须有可签订定向协议的就业单位方可被录取,并应按后续通知要求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填报定向就业单位等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学费、学制、奖学金、食宿等相关说明详见我校。
(二)招生学院遴选调剂复试名单
网上申请时间截止后,各学院将在满足申请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申请志愿、第一志愿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专业背景、诚信情况等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对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各学院预计于4月9日前完成调剂复试名单遴选,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通知”中应注明考生确认复试通知的截止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确认接受我校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我校调剂复试资格,我校可取消其“复试通知”(即复试资格)。
(三)公布调剂复试名单
各学院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报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以各学院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四)调剂复试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调剂考生复试,调剂复试安排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
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调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于4月8日下午进行;其他专业采用现场复试,复试时间一般不早于4月10日。具体安排由复试学院制定并公布。
应用心理、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调剂复试考核方式为综合面试。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和外国语面试,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理论面试、专业课面试和外国语面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中进行加试,具体要求与安排由复试学院制定并公布。
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应及时关注招生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调剂复试有关通知,按要求完成缴纳复试费、心理测试、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等事项。对于进入我校2026年一志愿复试且缴纳过复试费的考生(一般为参加一志愿复试未获拟录取的考生),无需再次缴纳复试费;已完成心理测评的考生,无需再次参加测评。
(五)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复试各项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满分均为100分,计算公式一般为: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专业课面试成绩×50%+外国语面试成绩×20%。
报考应用心理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成绩=专业课面试成绩×80%+外国语面试成绩×20%。
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面试成绩×15%+专业课面试成绩×75%+外国语面试成绩×10%。
报考翻译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专业课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初试满分500分的,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初试满分300分的,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
(六)待录取通知确认
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招办审核后,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或放弃我校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如已在调剂系统中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考生自愿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我校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下一名复试合格考生。
已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我校不予解锁。
四、招生工作监督与声明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由我校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不与任何机构、公司或个人开展合作招生工作,主动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考生应从我校官方渠道获取招生信息,避免因轻信他人协助录取及调剂的宣传或承诺,造成财产和精神损失。
五、其他事项
1.已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研究方向)。为避免重复录取,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上传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已被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将被系统锁定,无法再填报任何调剂志愿,我校不予解锁。
2.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调剂复试录取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及决定是否再次组织调剂报名、复试工作。再次组织调剂复试工作,学校可另行研究确定复试形式。
3.有关调剂复试、录取的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和。
六、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