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海东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公布暨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26年海东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考生名单(见附件1)进行公布,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按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
2026年5月12日至5月14日(周二至周四);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审查地点
海东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地址:海东市乐都区公园壹号西北侧470米)。各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工位见附件5。
三、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一)《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在“青海省教师招聘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字确认)。
(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报考面向全国招聘岗位的考生无需提交)。
(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1.已取得毕业证书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2.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和按期毕业证明原件(见附件2)和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五)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现场资格审查考生提交的教师资格证原件须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现场验证。
2.符合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见附件3),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3.暂未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6年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由学校(学院)开具的能够按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证明原件(见附件2),并承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4.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由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原件。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原件。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军队文职人员。除提交前5项材料外,还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部门)在2026年3月31日(报名结束之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七)退役士兵。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除提交前5项材料外,还须提供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一)未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请登陆青海省教育考试网教师招聘考试链接自行查询个人成绩并截图留存。
(二)原则上考生本人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但考生本人须给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并亲笔签名、加盖手印交招考单位审查,同时提供考生本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见附件4)。逾期未到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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