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护航2026年高考、中考(以下简称“两考”),切实为广大考生营造安静、舒适的学习、休息与应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两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事宜通告如下:
一、重点管控时段及要求:自2026年6月6日至6月19日期间,为噪声重点管控时段。重点管控期间,全市所有可能产生噪声干扰的单位、商户及个人等,须主动采取降噪措施,严防噪声污染。
(一)严控建筑施工噪声:各建筑施工单位禁止在夜间(22:00时至次日6:00时)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二)严控生产生活噪声:居民区内禁止在休息时间(12:00—14:00、18:00—次日6:00)开展机械加工、维修、拆迁等产生噪声的作业;住宅小区内禁止在上述时段进行房屋装修等产生噪声的活动。
(三)严控商业经营噪声:各类商业经营场所严禁高噪声方式(如使用高音喇叭、音响器材等)进行广告、促销、宣传等活动。
(四)严控文娱场所噪声: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餐饮烧烤等经营单位须全面落实降噪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标排放;居民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开展室内活动,须合理控制音量时长,杜绝超标噪声影响考生。
(五)严控公共场所噪声:街道、广场、公园、小区等公共区域开展广场舞、文艺展演等活动,须自觉维护安静环境,严禁产生噪声影响考生。
(六)严控交通及其它作业噪声:环卫洒水、喷雾、洗扫等作业车辆停止播放提示音乐。严禁夜间在居民集中区开展车辆运输装卸等产生噪声的作业。
二、核心管控时段及要求:6月7日至10日(高考)、6月16日至18日(中考)为噪声核心管控时段。核心管控期间,考场和考生集中住宿区域周围的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停工;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易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和娱乐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区燃放鞭炮、礼炮。
噪声管控期间,生态环境、公安、住建、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将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开展巡查与专项整治,依法从严查处各类噪声扰民行为,应急、抢险、救援噪声除外。畅通举报渠道,24 小时受理噪声污染投诉,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共同守护考生安静环境。
举报电话:
市民服务热线电话:12345(各类噪声污染)
酒泉市公安局:110(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社会活动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