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体育条例(修订)》,自2026年8月8日起施行。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省人大法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这部1997年颁布、2004年微调的地方性法规,这次修订从“侧重竞技队伍管理”全面转向“服务全民体育需求”,还制定了一系列刚性规范条款。
高中阶段每周不得少于3节
修订后的条例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高中阶段每周不得少于3节。学校还需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并通过课后服务等形式,确保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长不低于两小时。
为防止体育被“边缘化”,法规明确: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福利待遇上,体育老师必须享受同等待遇。同时,鼓励退役运动员、体育社会组织参与课后服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在业余训练方面,条例提出加强新型体育学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并要求建立透明公开的运动员选拔机制,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伤病防治、安置择业等保障。
公共体育场馆应当配备AED
针对“健身场地找不着、用不上”的民生痛点,条例强化了规划刚性。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须将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新建居住小区的健身设施须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同时,条例鼓励利用街旁、桥下、滨河、地下、屋顶等“金角银边”建设健身设施,农村中小学调整后的闲置体育场地,可在安全前提下向村民开放。公共体育场地须按规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场地向社会错峰开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
针对运动猝死风险,修订条例将急救保障升级为“法定责任”:公共体育场馆应当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鼓励经营性体育场所配备;场馆须常态化开展应急救护培训,配备必要急救器械与药品。此外,条例明确体育场地设施安全生产和日常管理维护主体责任,推动体卫融合。
激活赛事经济与多元价值
修订条例跳出“就体育论体育”的局限。在赛事赋能方面,明确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营的赛事发展模式,鼓励“三大球”等职业化发展,鼓励申办国际国内重大赛事,引进新兴体育赛事。同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赛事名称、标志、转播权等纳入法治保障。
在体育产业方面,明确加强对体育产业的培育和管理,促进“体育+”融合,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体育产业,支持举办体育消费活动,培育体育消费场景,推动智慧体育建设。
条例还支持依托田园风光与民俗资源,开发山地骑行、农事体验等乡村旅游产品;重点扶持峨眉武术、藏族赛马、羌族推杆等民族传统项目,让巴蜀体育文化“活起来”。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李霞
来源:成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