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假校外培训
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暑假将至,为积极响应国家“双减”政策要求,展现社会责任与担当,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校外教育培训质量,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严守合规底线
1.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的机构必须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严格按许可范围开展培训,严禁超范围经营或擅自变更办学地址。未达标机构须立即停止违规招生及培训行为,完善相关资质。
2. “双减”政策明确要求,任何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任何机构不得以“一对一”“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托管等名义变相开展学科类违规培训。
3.全市所有合规培训机构必须按要求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注册,进行全流程监管,实现售课、消课、资金监管的透明化、规范化。
4.任何机构不得在校园周边、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违规发布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广告。
5.规范培训时间,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二、规范收费行为
1.严格执行收费管理规定,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一次性收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2.各机构应与家长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收费后主动开具正规发票,诚信履约尽责,妥善处理退费诉求,严禁在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
3.预收费须全部纳入银行监管账户,严禁使用个人账户或非监管账户收款,鼓励采用“先学后付”模式,杜绝“大课包”及私下收费。
4.机构要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全国校外教育培训一码通(广东)”海报,主动引导家长通过“一码通”进行选课、报名、支付、合同签订、退费等操作,确保服务全程可追溯、可监管。
三、筑牢安全防线
1.各机构要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配齐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和安防器械,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暑假前至少全面开展1次安全隐患排查,开展疏散演练、安全巡查,保障教职员工及培训学生的人身安全。
2.机构要严格审核聘用从业人员,严禁聘用有违法犯罪记录或从业禁止人员,机构要加强从业人员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提升专业水平。
3. 规范培训材料,严禁使用违反《中小学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的资料。
四、提升服务质量
各机构应秉持教育初心,聚焦素质提升,优化课程设置,提升服务质量,主动公开机构资质、收费标准及投诉渠道,自觉接受家长及社会监督。暑假期间,市、县相关部门将持续深化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畅通举报渠道,开展明查暗访,对违规开展培训、违规收费、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望各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规范办学行为,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活动,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家长及社会的监督,以安全优质的服务赢得社会信任。感谢你们对“双减”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维护规范有序的校外培训秩序,为我市中小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有序的校外培训环境。
肇庆市教育局
2026年7月2日
编辑:黄舒婷
二审:尹广文
三审:胡绍南、赵海洋、罗俊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