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一张罚单,襄阳铁路工业学校因为多收学生教辅材料费,被没收违法所得53万余元,外加罚款34万余元,合计罚没88万元。
事情不复杂。2025年全年,该校向2295名学生按每人300元的标准收取教辅材料费,总共收了68.85万元。但经查,实际支出只有15.52万元——差价高达53.3万元,平均每个学生被多收了230多块钱。
说白了,学校在代购教辅材料这件事上当了“中间商”赚差价。但政策规定得很清楚:代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不得获取差价。学校代收的钱要全部转交给提供服务单位,一分都不能截留。襄阳铁路工业学校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关于“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的规定,也触碰了湖北省关于教育收费管理的多条红线。
市场监管部门最终作出严厉处罚:多收的53.3万元全额没收上缴财政,再罚款34.67万元。
这起案件给所有学校敲响了警钟——教辅材料代购不是“生意”,学生的钱更不能成为学校的“提款机” 。53万元的差价,分摊到每个学生身上也许不算天文数字,但2295个家庭加起来,就是一笔不小的负担。教育绝不能把学生当成“韭菜”来割。
好在监管部门没有手软。88万元的罚没金额,既是对违规者的惩戒,也是对后来者的警示:谁打学生的主意,法律就让谁付出代价。
信息来源今日头条消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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