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中小学:
按照《集宁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集政〔2026〕18号)要求,区教育局拟于近期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
(一)小学:8月29日8:00-11:30(学生分班);8月29日16:00(班主任分班)。
(二)初中:8月29日(全天)。
二、地点
(一)小学:学生分班在所录取学校进行;班主任分班统一在亿利东方学校常青校区进行。
(二)初中:初中学生和班主任分班均在所录取学校进行。
三、注意事项
(一)关于集团校分班。1.已分配学校为“新体路小学”“新体路小学教育集团(光明街校区)”新生统一到新体路小学教育集团(光明街校区)参加阳光分班;2.已分配学校为“实验小学”“实验小学分校(逸夫校区)”新生统一到实验小学分校(逸夫校区)参加阳光分班;3.已分配学校为“民建路小学”“民建路小学分校(老虎山小学)”新生统一到民建路小学参加阳光分班。4.已分配学校为“工农路小学”“兴工路小学”新生统一到工农路小学参加阳光分班。
(二)关于分班结果。2026年8月29日8:00各校统一进行“阳光分班”,11:30前各小学完成全部分班任务,未到现场学生抽签由学校工作人员在区教育局派出人员和两代表、一委员监督下,统一进行现场“摇号”。小学班主任分班由教育局于8月29日下午16:00统一组织开展并现场公示分班结果(每所小学随机选派9名家长代表和1名校领导参加,地点在亿利东方学校常青校区),公示详情见‘集宁教育’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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