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5 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5〕1号)及《关于做好江西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我县已完成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
经申请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格健康检查、公安局进行有无犯罪记录查询、专家组审核等规定流程,以下350人符合所申请的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兴国县教体局反映。
兴国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