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科体系完整,涵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和交叉学科等13个门类,15个学科跻身ESI全球前1%。目前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7个。
现正式发布《南京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期待与您携手,于百廿学府中,共赴学术星海!
南京师范大学2026年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0个门类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教育、国际中文教育、应用心理、生物与医药、音乐、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等7个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方式与报考类别
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与本科直博,实行“申请-考核”制。报考方式分为按专业报考和按导师(组)报考。报考(录取)类别根据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将本人档案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考生的学历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4.部分考生的科研附加要求:
(1)报考学术学位且定向就业的考生(不含仅接收定向就业的各类专项计划),原则上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下同)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被SCI、SSCI、A&HCI、EI或CSSCI收录。
(2)非定向就业且年龄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前出生)的考生,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或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厅局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论文、项目、奖励须与报考专业相关)。
(3)硕士提前毕业并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录取前完成原学籍所在学校退学手续。
8.符合报考学院提出的其他要求。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
1.符合本章程第二(一)条第1、2、5、6、8项的要求。
2.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纳入本硕贯通培养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二年级、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3.本硕贯通一年级申请者须已完成硕士阶段学位基础课程学习,二年级、三年级申请者须已完成硕士阶段主要课程学习;成绩优秀。
4.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在硕士阶段(含本硕贯通培养的贯通阶段)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成果;或由学院组织至少3位外单位同行知名专家(正高级职称)对其科研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进行评议,获得专家组出具的联名推荐信。
5.外国语水平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外国语免考条件〔详见本章程第四(三)条〕,或通过学校单独组织的外国语考核。
6.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三)以本科直博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
1.符合本章程第二(一)条第1、2、5、6、8项的要求。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3.报考专业所属学科为理工类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4.本科阶段成绩优秀,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在学科竞赛和科研活动中表现突出。
5.外国语水平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外国语免考条件〔详见本章程第四(三)条〕。
(四)报考“卓越发展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本章程第二(一)条第1、2、5、6、8项的要求。
2.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我校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并符合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2)全日制非定向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
3.外国语水平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外国语免考条件〔详见本章程第四(三)条〕。
4.申请人应具备突出的科研创新能力。在硕士研究生阶段(含本硕贯通培养的贯通阶段),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被SCI、SSCI、A&HCI、EI或CSSCI收录(论文发表于 CSSCI 期刊,且作者排序为导师第一、考生第二的,可视同为考生满足第一作者要求)。
5.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五)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教师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本章程第二(一)条第1、2、5、6、8项的要求。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3.须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且截至报名之日已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保证毕业后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下同〕。
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或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厅局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6.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六)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本章程第二(一)条第1、2、5、6、8项的要求。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3.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截至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
4.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资格审核并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且该期刊须已获知网、万方或维普等主流数据库收录。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七)报考教育博士的基本条件
1.符合本章程第二(一)条第1、2、5、6、8项的要求。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3.须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并符合下列专业领域要求:
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代码045171):招收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或在各级教研机构从事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学研究的教研员,不招收科研机构研究人员。
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代码045172):招收中小学(含幼儿园)从事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其他类型学校专职辅导员,以及在学生工作、心理健康、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等部门从事学生发展与教育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
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代码045173):招收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含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不招收高校“双肩挑”管理人员。
4.截至2026年9月1日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且该期刊须已获知网、万方或维普等主流数据库收录。
6.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八)报考美术与书法博士的基本条件
考生在符合普通招考博士报考条件的基础上,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品曾入选过省级及以上美术展览。
2.在省级及以上展馆举办过个人作品展览。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九)报考戏剧与影视博士、音乐博士的基本条件
与普通招考博士报考条件一致。
(十)报考国际中文教育博士的基本条件
非定向考生与普通招考博士报考条件一致。
定向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本章程第二(一)条第1、2、5、6、8项的要求。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3.从事国际中文教育相关工作。有赴外国家公派国际中文教师(或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经历者(须出具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证明)优先。
4.截至2026年9月1日前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
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且该期刊须已获知网、万方或维普等主流数据库收录。
(十一)报考应用心理博士的基本条件
1.符合本章程第二(一)条第1、2、5、6、8项的要求。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3.截至2026年9月1日前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
4.近三年参加过厅局级及以上相关领域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期刊(该期刊须已获知网、万方或维普等主流数据库收录)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或获国家专利软著等(排名前三)、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厅局级排名第一、省部级及以上排名前三),以及其他能证明其科研能力的相关成果。
5.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十二)报考生物与医药博士的基本条件
非定向考生与普通招考博士报考条件一致。
定向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本章程第二(一)条第1、2、5、6、8项的要求。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3.来自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其工作单位承担的重大科研、重大工程等项目中担任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具有成为领军人才潜质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基本条件
1.考生均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http://222.187.120.13:9000/)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安排
(1)硕博连读、“卓越发展计划”、学术学位定向就业(不含仅接收定向就业的各类专项计划):2025年12月9日-15日。
(2)普通招考(含报考专业学位和各类专项计划):2026年1月4日-16日。
(二)材料提交
硕博连读、“卓越发展计划”、学术学位定向就业(不含仅接收定向就业的各类专项计划)考生须于2025年12月16日前,普通招考考生须于2026年1月17日前,将下列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寄至所报考学院的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1.南京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最后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境)外高校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应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注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并最迟在入学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 处、部 )提供并加盖公章,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及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本科直博考生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5.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科研计划书。介绍本人的学术背景与学习动机、已经从事的科学研究情况及其成果,着重阐述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及预期达到的目标。
7.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著、课题、专利及获奖等,提供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3篇,须有封面、目录、正文,被SCI、SSCI、A&HCI、EI或CSSCI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收录或检索证明)、课题项目书复印件(不超过1项,除理工科应届考生可为课题参与人外,其他考生须为第一主持人)、专利证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排名第一)、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须为第一获奖人)等。科研成果复印件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并提供目录1份。
8.专家推荐信2封。
9.部分专项计划或专业学位博士报考考生须提交的附加材料清单(限报考该专项的考生提供):
(1)2026年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考生登记表。
(2)2026年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报考资格审查表。
(3)2026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4)2026年国际中文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10.硕士提前毕业并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已发表科研成果和学校开具的提前毕业证明材料。
11.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中规定须提交的其他材料,请至相关学院网站查看。
材料7-9中科研成果目录、专家推荐信模板和附加材料清单,请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博士招生”栏目“文档下载”区获取。
四、选拔程序
(一)确定考核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于规定时间内组织专家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考核名单并公示。通过学院初审的学术学位定向就业和“卓越发展计划”考核名单及其报考材料,须报学校审定并公示。
(二)资格审核
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最后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原件、英语水平证明原件、科研成果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报考资格现场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1.普通招考考核
(1)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俄语或日语,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外国语考试为合格性考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英语难度与CET-6考试相近,日语难度与N3考试相近,俄语难度与大学俄语六级考试相近。
外国语初试科目为英语且英语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予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
CET-6≥440。
IELTS≥6.0。
TOEFL≥85。
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及以上。
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有连续1年及以上的学习、工作经历。
已获博士学位。
外国语初试科目为其他语种者,免考条件参照英语免考标准执行。
(2)专业基础考核
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各学院组织,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动机、科研志趣、创新潜质、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外国语应用能力、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综合考核成绩。考核时间为2026年3月,考核地点、方式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报名前发布)及学院综合考核工作办法(考试前发布)。
2.硕博连读、本科直博及“卓越发展计划”考生的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
(一)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材料审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考核三项成绩组成,各项成绩所占权重由学院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中明确。
(二)排名规则。按专业报考的,在专业内按综合成绩排名;按导师(组)报考的,在导师(组)名下按综合成绩排名。报考高校思政教师专项、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名。
(三)按报考方式,根据排名规则以及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各阶段成绩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在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招生中,专职辅导员的招收比例须占名额的70%以上,最多招收本校生源2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仅招收外校专职辅导员。
(五)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应届毕业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其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我校体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七、学制与学费
(一)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含硕士阶段)学制为6年,本科直博研究生学制为6年。
(二)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万元。
八、奖助体系
(一)学校建立主要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组成的多元奖助体系。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卓越研究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资助专项奖学金等;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社会资助专项助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津贴,特殊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内容详见《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及实施办法(修订)》。
(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注册博士研究生学籍的第一学年直接获评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三)入选“卓越发展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注册博士研究生学籍的第一学年直接获评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另可获得15000元科研资助经费和15000元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和生活补贴分阶段发放:第一阶段发放7500元生活补贴并拨付7500元科研经费;第二阶段通过考核后,发放7500元生活补贴并拨付7500元科研经费。
九、其他事项
(一)我校2026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学校可根据下达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对各院系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或开展第二次招生。
(二)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包含硕博连读及本科直博研究生人数。“卓越发展计划”博士研究生计划单列。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本年度招生计划5人(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2人,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1人、数学专业1人),招生计划将向理学、工学学科倾斜,不占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单列,以教育部下达为准,不占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计划。
(四)导师招生计划可能全部用于招收硕博连读或本科直博研究生,请在报考前务必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
(五)学术学位定向就业考生(不含仅接收定向就业的各类专项计划)报名后需经报考学院和学校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六)若报考方式为按专业报考,考生报名时填报的导师仅作为考生意向,后期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导师(组)范围内为录取考生安排导师(组),考生可选择接受安排或放弃录取资格。
(七)本章程所称“CSSCI期刊”,系CSSCI来源期刊、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及CSSCI收录集刊。对于论文“发表”的认定标准:人文社会科学论文应正式出刊,理工科论文应在线发表。对于“高水平”学术成果的认定标准:以招生年度学院备案的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目录为准。未尽事宜,按我校相关科研评价与认定规定执行。
(八)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规定办理。
(九)对在招生考试中出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直至学籍,并视情节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十)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报名费用不退。
(十一)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可向学校申请住宿,所需费用自理。
(十二)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新出台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