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马年春节即将来临,首先预祝您春节快乐!
为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市“双减”办向您提出以下倡议:
一、愉快度过春节。假期是孩子们调整身心、自主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家长与孩子深入交流、融洽亲子关系的宝贵时机。请家长朋友秉持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陪孩子参加一些丰富多彩的文化传承、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活动,让孩子们充分享受假期的乐趣。
二、不参与学科培训。按照国家“双减”政策有关规定,凡是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组织的学科类培训,以及以托管、研学、素质拓展、竞赛、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均为违规行为。寒假期间,请家长朋友不要为孩子报名参加任何形式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三、选择合法白名单机构。如需参加校外培训,应以促进孩子素质提升为出发点,有针对性地选择科技、文化
艺术、体 育等非学科类培训。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要做到“三看”:一看培训机构证照,机构应有《办学同意书》并持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二看培训机构师资,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人员应具备从业资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三看培训机构经营许可范围,开展的培训项目应在审批和登记的许可范围之内。
四、警惕防范消费陷阱。面向中小学生(含面向3至6岁的学龄前儿童、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不得一次收取超过5000元的培训费,超过即违规。给孩子报名参加校外培训的家长朋友,推荐使用教育部推出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缴费,并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权。
2026年1月26日
终 审:孙腾海
审 核:王振琦
初 审:杜少勇
责 编:张贵鹏
策 划:市教育宣传和资源保障中心
供 稿: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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