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嘉峪关市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3月2日-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
二、考试当天,考生须根据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三、考试地点设在嘉峪关市实验中学(嘉峪关市迎宾西路266号)。考生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了解考点具体位置、周边环境和交通状况,合理规划出行安排。
四、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五、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等考试违规物品进入考场。
六、考生须按照考点指示,有序到指定位置存放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并进行入场安检(楼门前人工安检+智能安检门安检+考场门口人工安检)。安检工作将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全程录像。考生应主动接受安检,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八、考生可于2026年4月17日开始,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供稿: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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