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妇女报)
转自:中国妇女报
□ 周晓柯
10月14日,“国考”公告发布,明确将报考年龄从原来的35周岁以下调整为38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则放宽到43周岁以下。历经多年酝酿,打破“35岁门槛”的呼声终于迎来政策回应。
事实上,我国推动就业环境优化、消除不合理限制的努力早有铺垫。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2024年,四川、上海、山东等地都在招聘中放宽了年龄限制。此次“国考”打破“35岁门槛”,更是为社会用人制度提供了示范样本,具有风向标意义。
长期以来,“35岁危机”带来的职业焦虑使社会普遍弥漫着一种不安。此次年龄限制的放宽,传递出“能力优先于年龄”的就业导向,有助于进一步消除隐形年龄歧视,推动社会就业环境向更公平、更包容的方向发展。
这一政策的调整也与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密不可分。如今,国民受教育年限延长,进入社会的年龄普遍推迟,“35岁门槛”更有可能限制人才的发展,造成人才资源的浪费。同时,此次政策调整也有利于配合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确保人力资源与退休政策的平稳衔接。
但也要认识到,“年龄放宽”,只是推动就业公平的第一步。职场中在晋升机制、培养标准等方面是否仍存在隐形门槛?政策引发的“涟漪效应”能否在各行各业真正落地?评价机制的改变如何推动思想观念的重构?这些问题,仍需政策持续跟进、社会共同发力,才能逐步破解。
人生不该被年龄“困住”。“放宽年龄限制”的深层意义,远不止政策调整本身,更在于推动全社会就业观念的动态革新。它认可每个年龄段的独特价值,也为构建更包容的社会铺路。唯有让年龄成为沉淀的阅历,而非束缚人的枷锁,才能真正激发社会活力,实现人尽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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